黑龙江在全国“两会”期间禁止任何形式露天焚烧秸秆
时间 : 2019-02-27浏览量 : 439
通知要求,要强化督查,建立完善督查巡查制度,形成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督查全覆盖,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监管方式和手段,做到全天候、全覆盖、无死角,配齐配全灭火器、应急车等设备,及时应对火情。
通知明确,要妥善处置秸秆残余物,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1日、3月20日至4月10日期间,各市(地)、部门对于已按照标准完成秸秆离田的,应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集中时间组织清理秸秆离田后的剩余物,包括根茬和离田后的田间残留,严禁点烧未离田和已打包离田不影响春耕生产的秸秆。
通知强调,要严防死守,坚决管控重要时间节点。3月2日至19日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和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,禁止任何形式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,坚决实行“全时、全域”禁烧,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。各地农业、气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会商,明确秸秆离田标准,及时预测空气质量变化趋势,对清理工作提供指导,坚决杜绝清理过程中对区域空气质量产生影响。
标签: